2)第 218章 小马拉大车_逍遥小地主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到了最低级的从九品下的将仕郎,可谓一撸到底,但好歹还保留了点品级,勉强算是官人。

  原来的职务也被撸了。

  现在皇帝另授了个官给他,就是蓝田县主簿。

  这是个正九品上的官职,一般县主簿都是从九品上的,盖因蓝田是个畿县,品级高,所以主簿也是正九品上。

  不过李逍的这个主簿,不是吏部授的,而是皇帝下旨授的,因此前面特加知这个字,知就是代理。而李逍这个代理前,还特意加了个权,权就是临时。

  因此李逍这个从九品上的县主薄,还是个临时代理的,还没有经过吏部的组织铨选和任命,因此随时还是有可能被撤掉的。

  而将仕郎守蓝田县主薄,这个守字,也是时代特色了。唐朝官员有品有阶,也导致有时候职阶不一致。这种情况下,如何把官阶相提也是有讲究的。

  比如说职官比散阶高,那么在正式的官称里就会官职和散阶同列,但散阶在前,还要在官职前加一个守字。

  如果官职比官阶低,职阶也同列,但要在职前加个行字。

  官职和官阶同阶,则解去官阶,只保留官职。官职高于高阶,并刚好高一阶,则也解去官职,但在官职前加兼字。

  另外若同时兼两个以上职事官也加兼字。

  李逍弄的有点懵逼,但好歹明白自己因为官阶本品低,而官职高过本品,因此他的官阶一起论,但职前得加个守字。

  县主薄说白了就是县办公室主任,或者往大点说是个专职副书记。

  本来主薄官就不大,结果品阶还更低,实际上李逍就是个正科级县副书记,比正常的副处级副书记就差的多了。

  不过呢,考虑到玉米毕竟是李逍献的,也只有他懂得如何培育种植,因此负责玉米试种的玉米监还是离不开李逍的,皇帝又特意给了他一个差事。

  代判玉米监事。

  代,当然是代理的意思,判,则很有意思了。

  判的意思就是文书簿籍判行批决,相当于管某一块。既可判同一个衙门里的事,也可以判其它衙门的事,可同品判,也可高官判低官,低官也可以判高官,中央官可以判地方官,地方官也可以判中央官。

  “难道说我一个蓝田县主薄,还能去管玉米监的事情?”李逍不解问。

  “加了判字,当然就行了。就算你本官职是蓝田县主簿,但如果陛下让你判长安县令,你也一样可以管长安县衙事务的。”宦官耐心的为李逍讲解。

  知、判、检校、试这些都属于临时性质的官,知、检校相当于代理之意,而判也差不多是代理,但却又有不同的是以本官判他官事,甚至是以本衙判他衙事,管你现在是什么官,多大的官,你都能判另一衙另一职务的事情。

  有点很无赖的感觉,反正就是不经正式程序,由皇帝敕旨任命的。

  李逍一

  请收藏:https://m.huoshu8.com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