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665章:追杀贺锦_明末黑太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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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”了,想活命也得先能渡过河再说。

  是役孙传庭的目标也很明确,贼军马卒挡不住也就罢了,但所有步卒,都不能放跑。

  贼军姑且算做六万,各部官军总计至少须要歼灭八成左右的贼军,才算是完成任务。

  革左五营几乎攻陷了大半个汝宁府,不让其付出惨重代价是不可能的。

  由于在战场列阵的位置距离岸边有三里之遥,要想渡过汝水,义军士卒至少要先跑三里路才行。

  就是这三里路,几乎就成了大部分步卒们的黄泉路……

  因为他们还没跑出去二百步远,对面的一群群狗官兵就策马冲杀过来的。

  你想继续跑路,就要将后背留给狗官兵,任由他们恣意刺杀。

  想在原地抱团结阵,抵抗马卒的进攻,那就别想继续跑路。

  只有两个选择,而且不能都选。

  跪地投降?

  说的容易!

  你倒是能轻松说出口,对方也得信才行啊!

  眼见跑不了了,直接跪地乞降,大喊“爷爷饶命”?

  这不是在糊弄傻子一样么?

  有这工夫,官军马卒还不如一枪刺穿你更为妥当,还能永绝后患!

  马队一旦高速冲起来便不会立刻停下,不然前面的马卒定会影响到后面的马卒。

  来不及勒马的话,便要轻则撞在一起,队形散乱,重则人仰马翻,当场毙命。

  故而不论前方的贼军步卒是否投降,马队使用墙式冲锋时都不会考虑纳降之事。

  但凡挡路者,一律将其摧毁。马队冲杀之下,一个活口都不留,才算是合格。

  八千多官军马卒要收拾四万多失魂落魄,还不打算原地抵抗的贼军步卒,其实是非常容易的事情。

  一边士气高涨,一边全无战心,而且兵力相差并不过于悬殊,地形还对官军一方较为有利。

  不到五分钟,官军马队便砍倒踩翻了不下万余贼兵。

  若不是贼军向多个方向开始分散溃逃,战果还会更大一些。

  活口?

  俘虏?

  暂时官军还无暇收纳!

  若是主动前来投靠,或许还可以考虑。

  但在战场上,若非临阵倒戈,在掩杀时再想要乞降,多半就没有那种好事了。

  不管是站着的、蹲着的,还是跪着的,只要不是躺着的,一律视为标靶!

  每位统兵的总兵官也都是行家里手,绝非初出茅庐的货色。

  通常都是麾下的马队分成三路,一路随后掩杀,另外两路从两翼包抄过去。

  即便包不住贼军的马队,也要将所有两条腿开溜的贼兵都给留下才行。

  正向冲杀,反向阻击,联合他部,拉网绞杀。

  只用了大约一刻钟的时间,官军便干掉了三万多贼兵。

  场面就如同割麦子一样畅快淋漓,跟贼军在汝阳城里干的事情类似。

  “快渡河!”

  “左金王”贺锦在跑路之余,低头地瞧了眼已经被鲜血染红的裤子。

  但这会儿不是处理伤口的时候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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